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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身上换了新的衣服,身下是新的床单和枕套。好不容易爬起来,一站到地上,两腿就不住打颤,我走路的样子从没有一刻和现在一样像个瘸子。

    我头痛,而且耳朵里嗡嗡不止。

    去年还是前年,我因为喝了太多酒被送进医院。我周围躺着的全部都是一些穷困潦倒、日薄西山的家伙,连磨损得最厉害的纺织机也发不出那样可怕的求援声。他们总是想活却活不成,我就不一样。我老觉得奇怪,都已经躺在病床上了,竟然还没有死掉。

    我的左手边躺着一个老牧师,他生的是肺病,和我们只有一张帘子隔着,就好像他在忏悔室的那一头,我们在这一头。有很多人用细弱蚊呐的声音向他告解,作为距离他们最近的人,我自觉用头蒙住脸,并且说:“我耳鸣。”

    你永远不知道帘子背后的神父醒着还是睡着,毕竟他们总是听多于说。但是那天,他难得开口,对我说:“你要用心聆听。”

    “什么?”

    “主……对你的劝解,”他吃力地说,“必然有所征兆……或许正蕴含其中。”

    我说,哦。我没说的是我不信教,而且,要是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再劝解我了。我这辈子最受不了聒噪。

    第二天我就痊愈出院了,听说就在那一周的礼拜日,老牧师死了。这时候我才恍然感到虚无缥缈中也许真有一个神存在着,他不惜在休息日自愿加班,也要把仆人带回去。

    我挪到浴室,脱了衣服,又端详了一会儿镜中的自己,发现眼皮比平常更厚,凌乱的胡茬让整张脸看起来脏兮兮的,好像彻底绝望了的一个倒霉鬼。

    我开始洗澡。我试着清洗里面,手指在外面摸来摸去,不敢插进去。它肿了。非常小的一个洞,很难想象为什么那东西能塞进去。

    万一流血了呢?如果有东西留在里面,会不会出什么问题?要是闹到医院去就太难看了。不过,我感觉我好像也并不是不干净。事实上,我脱衣服的时候还闻到了我身上香皂的味道,也许昨晚,布彻尔……唉,今天不想提他。

    从浴室里出来后,我坐在餐桌前,桌上像往常一样摆着面包、鸡蛋,果酱和一杯牛奶。该死的体贴。

    吃过早饭后,我来到阳台,看着地面上的麻袋,陷入一阵沉默。我把它拖出来,一路走过客厅,打开门,看见地毯的一角夹着一张纸条,上面用很潦草的字写着:“大半夜又哭又叫的是在干什么?真心希望是有谁死了。最好就是你,混蛋。”

    我看后把纸条捏成一团,随手塞进口袋,继续拖着麻袋出门,把它放进车后备箱里。然后我坐上车,准备开车去送佩特拉最后一程,顺便进点货回来。

    路过邻居家的时候,我停了车,从兜里掏出纸团,用力扔进了他家院子。有一只金毛犬原本趴在狗窝里,在我丢纸团时飞跑去又把纸团叼过来,我隔着栅栏摸摸它的脑袋,温和地说:“去死吧,狗婊子亨特。”

    狗还是一副傻乐的样子,呼哧呼哧地吐着气,一个劲儿地用脑袋蹭我的掌心。我两手一摊,告诉它今天没有东西吃。它歪着头看我。

    不远处,窗户骤然被推开,我的邻居,红头发的浑小子亨特,穿着他那件满是颜料的白痴衬衫,鼻子像要翘到天上去。

    “小羊!”他叫道,于是金毛犬飞快地朝他跑去,然后他指着我说,“你,离我家远点!”

    我冷笑一声,竖起中指,朝他的草坪上啐了一口——放在一个星期之前也许我不会这样做,这家伙既比我年轻又比我高大,而布彻尔不总是在家。以前我有很多顾虑,现在?去他妈的蛋。

    我坐回车上,发动汽车,马达的响声很是气派。有一个人生建议是:面对一个后备箱里装了尸体的人,最好还是放尊重点。

    ——

    19s实在是太太太早了!一想到这时候大街上跑的都是马车,我就感觉年代感太强了,在我的刻板印象里杀人狂就是要开货车!不开货车就没那味儿了,这是很重要的事,为此我不惜歪曲历史,hh

    这个背景早到什么程度呢,虽然不太看得出来,但是苏伊真的是医学高材生,我本来想找个机会让他给大家来两句,结果发现他生活的年代很多我熟悉的诗歌都还没有出生……

    事情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要我看,都是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没有金属乐听。作者我现在每天都在狂怒的边缘,每天拳头硬邦邦的,全靠活结和玛丽莲曼森续命。如果能听金属的话,可能本文就不会存在惹!这种特大恶性事件就会变成赛德斯父子争抢耳机的家庭纠纷……

    我写的时候还在连载另一篇,在这边摸鱼的时候感觉就像躺在情人的温柔乡一样乐不思蜀,简直想不出比写它更有意思的事。

    但是眼看完结了,对的热爱也就逐渐退烧,现在我的写作又变得懒散起来。所以说如果大家对这篇文还有点兴趣的话,最好能多和我说说话,用爱发电的三分钟热度一结束,我就会,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