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1章

    等待朱宏煜的决断下达!

    是杀,是赏,亦或是软禁终生,皆看皇帝的心意。

    杀的话很好理解,是为了要斩草除根,不留祸患。

    赏的话则是因为康熙皇帝的特殊身份,历朝历代中国人讲究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灭亡别的国家之后,其君主一般是不杀的。

    而是会封赏一个爵位荣养起来!

    典型的例子刘禅国灭之后被封安乐县公,南唐后主李煜被封违命侯,而蒙元在灭南宋之后还晋封一个南宋宗室为瀛国公。

    而满清在入关之后,为了装点门面,也是册封一位大明宗室为延恩侯的。

    现在康熙落到了大明手上,出于政治需要,朱宏煜说不定也会册封他一个爵位。

    毕竟现在投降大明的女真人不少,朱宏煜如果留康熙一命,甚至还给康熙一个爵位,或许能让这些人彻底放下心来,对大明更加忠诚。

    但是,即使康熙能得到爵位,那也是逃不了被圈禁的下场!

    昏暗的牢房内,大清末代君主,爱新觉罗·玄烨身上裹着一声破棉袄,蜷缩在牢房潮湿阴冷的角落里。

    冬天的南京城本就气候湿冷,就更别提牢房这种阴气很重的地方了。

    地上铺着的干草虽然名义上是干草,但要是给它捡起来,甚至能拧出水来也说不定。

    冬天的天牢内昏暗,阴沉,几乎看不到阳光。

    空气混浊,而充满一股子便溺的骚臭味,以及人体腐烂的腐臭味。

    牢房的角落里,一只只肥大的老鼠蟑螂四处乱窜。

    甚至有的老鼠都敢名目张大的爬到人的身上,攻击人类。

    康熙蜷缩在牢房的角落里,手上脚上捆着沉重的镣铐。…。原本打理的整整齐齐的辫子披散在脑后,其中满是虱子和头皮屑,油乎乎的,看起来就很脏!

    他那透过破破烂烂的棉衣而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上,有着大块大块的淤青,以及伤痕。

    很显然,康熙这个大清皇上,在大明这里并没有得到什么优待。

    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康熙稍稍移动了一下身体,让自己的脸能晒到太阳。

    身体的移动,使得康熙身上的镣铐和身体摩擦,带来了剧烈的疼痛。

    他身上有一些伤口,由于未能得到及时的治疗,甚至已经开始溃烂化脓了。

    温暖的阳光透过牢房顶部的天窗,穿过铁窗照射照在了牢房里。

    在阳光的照射下,空气中的颗粒和尘埃清晰可见。

    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康熙的脸上,驱散了些康熙所感到的,发自骨子里的阴冷,让他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是暖洋洋的。

    啪的一声,康熙一巴掌拍在了自己身上,然后他小心翼翼的从刚刚巴掌拍到的地方,捏出一只跳蚤来。

    然后将其碾死!

    享受着那种生杀予夺的快感。

    顿时感觉一阵舒坦。

    以往养尊处优惯了的康熙,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有朝一日自己竟然能将晒着太阳捉虱子当成天下第一等的享受。

    就在康熙琢磨着自己要如何逃出去,如何重建大清,报仇雪恨的时候。

    嘎吱一声,天牢的大门被打开了。

    几名穿着黑衣的东厂番子走了进来。

    刺目的阳光照洒从大牢门口照射进来,仿佛能够驱散天牢中的昏暗与晦气。

    无数人都在向着天牢大门的方向翘首以盼,希望能迎来赦免自己的政令。

    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那一行人快步走到了康熙所在的牢房外。

    为首的一名面白无须的中年人跃众而出,目光冷漠的看了一样牢房内的康熙,然后开口说道。

    “尔就是伪清鞑酋玄烨?”

    这名中年人叫做林沐恩,是朱宏煜的贴身太监之一,负责主管东厂,是为东厂督公,可谓位高权重。

    他此次前来天牢,就是奉了皇帝的旨意,将康熙提去净事房的……

    没错,不用怀疑,就是那个专门负责为宫内阉割太监的净事房!

    对于康熙的处置,朱宏煜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决定先不杀他。

    至于说原因嘛……

    很简单,无非就是朱宏煜不想那些归附大明的女真人对大明离心,为了安抚人心。

    但是,如果就这么把康麻子给放了,甚至封爵荣养。

    朱宏煜心中又过不去自己这一关!

    自崇祯年以来,落到满清手上的大明宗室可几乎是被杀绝了的。

    甚至在原来的历史上,朱三太子案爆发之后,年逾古稀的朱三太子落网,康熙下令将白发苍苍的老朽乃至于朱三太子全家押赴刑场,处以凌迟极刑。…。让朱三太子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孙被杀绝!

    可谓是相当之残忍!

    朱宏煜要是就这么放过这狗东西,他自己就得别扭死。

    思来想去之后,朱宏煜决定要将康麻子阉割以做惩罚。

    对于一个曾经身处高位,手握权势的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是比让他再也做不成男人更痛苦的事情吗?。

    显然没有!

    这特么不光是生理上的疼痛,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折磨。

    对康麻子来说,被阉割之后,如果能活下来,还不如死了!

    凌迟只是疼几天,而阉割之后,得疼一辈子,还是想起来就疼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