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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明朝那些事儿(中)

    上回讲到明朝普通底层百姓生活凄惨,而“菜人”这种历史兼社会现象让崇祯帝心生难过,欲消灭之。

    众所周知,从社会底层贫苦农民中崛起的“朱重八”,经历了千难万险和以小博大的人生考验后,才成功打跑蒙古贵族,推翻元朝,光复华夏,建立明朝。但为何大明朝社会底层普通百姓的生活依旧艰难呢?

    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大明洪武十八年(西元1385年),御史余敏丁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等人,与户部寺郎郭桓合谋贪污。朱元璋经过调查后认为大明朝廷内部以郭桓为首,存在着一个巨大的“贪污腐败集团”。朱元璋在《御制大诰》中说,这个贪污腐败集团贪掉的钱粮总计达2400余万石!

    这个数额非常巨大,几乎接近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因为当时整个明朝的财政所来自的税收可分为“夏税”和“秋粮”。根据史料记载,当时大明朝廷每年的收入,折算成粮食约为2943万石左右。也就是说,朱元璋认为郭桓这个“贪污腐败集团”几乎贪污了大明朝廷一年的税收,如何不让老朱恼怒?于是,大开杀戒!

    其实,具体来说,郭桓私分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富裕的江浙地区的钱粮并未进入老朱的国库,而是全被郭桓等人私吞腰包了!同时,郭桓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因当时浙西的秋粮总计约为450万石,而郭桓却只交给朱元璋200多万石,剩余的粮食都被其私吞了,毕竟其在收税时做了手脚。

    比如巧立名目,创造性地征收多种赋税,包括“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裤子钱”、“神佛钱”等等匪夷所思的收税项目,最后算出总账,原来郭桓及其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食!堪称数额巨大!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郭桓简直就是中国古代史上的巨贪了!而针对郭桓这个“贪污腐败集团”,朱元璋经过调查之后,发现整个大明朝廷,整个“六部”的官员几乎都是郭桓的同党,也就是说工、刑、兵、礼、户、吏六部官员都参与到了“郭桓案”当中。不过,这个案子的最终处理结果也是令人触目惊心。

    当时的朝廷“六部”,除了“尚书”这个“大领导”没有被杀之外,其他所有办事官员统统都被朱元璋杀掉了。结果,“六部”除了部长一个“光杆司令”之外,却没有了“办事人员”!除了“朝廷官员”因“窝案”被依法刑杀干净之外,地方上的办事官员比如各个州、府、县衙、富户“粮长”等也统统被朱元璋抓起来准备杀掉。

    因“郭桓案”之牵连,朝廷上上下下总攻杀了三万余人的“贪官污吏”!其结果却是“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这算得上是朱元璋把大明朝廷内部上下一扫而空了。不过,这个案子真的像朱元璋所认为的那样么?

    不如先从大明丞相“郭桓”这位“中国最后一位丞相”的贪污数量入手,来看问题的关键所在。前面说了,明朝的“农业税”分别是“夏税”与“秋粮”两部分,而百姓们在交税时,要么上交粮食,要么按粮食折价交钱。

    而明朝的耕地也分为“官田”和“民田”,但这两种“田亩”的税收也不一样,因为“官田”的赋税要远高于“民田”。至于“郭桓案”的浙江地区,也就更加复杂了。不过,朱元璋一直认为江浙地区乃天下最富有之所在。

    当初,张士诚的势力被朱元璋率军消灭后,先是没收了张士诚及其麾下大量的田地改为“官田”,然后又在江浙地区大搞“抄家运动”,把江浙地区的“富户”们统统消灭,最后把这些“富户”的田地没收为“官田”。

    这样一番“国有化运动”操作后,就让江浙一带的“官田”变得非常多,根据史料记载,“官田”总数达到了46544.47顷,占比高达69%,而朱元璋的如意算盘也很简单,其“官田”多了,该收的税自然也就多了嘛。

    在当时,“官田”的税收要比“民田”的税收多近8到9倍。然而,赋税太高,百姓当然也就交不起税了。

    于是,朱元璋就往江浙地区委派“酷吏”,而这些“酷吏”们也就使用各种手段,卯足劲儿给朱元璋收税。比如明朝洪武三年正月,朱元璋就派陈宁去担任“苏州知府”,而陈宁一到“苏州”就采取了残酷手段来征税。

    只要百姓们迟交或晚交赋税,陈宁就拿出烙铁来烫老百姓,但“酷吏”再厉害,百姓还是交不起这么高的赋税呀!于是,接下來就有了大量的农民暴動發生,光是在“洪武年间”就多达两百余起,每年七八起!

    朱元璋觉得长期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在洪武十三年,便下圣旨降低了赋税标准。但是,就算降低了税收标准,老百姓依然交不起如此沉重的赋税呀?所以,朱元璋认为江浙一带能收上来的税应该在500万石粮食左右。可是,由于赋税占比太高,导致浙西的“秋粮”也只收上来260多万石而已,缺口太大!

    朱元璋心想,近半的缺口一定是被某些官员贪掉了,但总不至于贪污了上百万石粮食吧?其实,这完全是朱元璋在回避问了。不愿承认是因为自己制定的赋税额度太高,把底层百姓逼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在“郭桓案”爆发之前,“苏州知府”就曾经上报朝廷说过,江浙地区的赋税的确是太重了,百姓们也实在是受不了了。但朱元璋收到上奏后根本不听,反倒把“苏州知府”拉到苏州城上“砍头示众”来吓唬当地百姓。

    当时赞同“苏州知府”观点的“户部尚书”滕德懋也被朱元璋以“盗取军粮十万石”为由直接腰斩。而滕德懋之妻王氏,也被朱元璋下令抓起来,让官府审问说:“你丈夫因盗取十万石军粮被杀,你有什么想说的?”

    王氏说:“盗取军粮乃触犯国法之重罪,当然该死!但既然口口声声说我家老爷盗取十万石军粮?那为何不拿出一点来赡养家人呢?”于是,朱元璋听罢后追问:“那你吃的是什么?”王氏说:“我吃的是野菜。”

    朱元璋大怒,立刻让人杀掉王氏,剖开肚皮,看看她到底吃的是什么?结果,最终发现王氏的胃里只有野菜。尽管朱元璋觉得杀滕德懋杀错了,但他依然固执地认为江南地区的粮食就如同海绵里的水,只要大力压榨,总是会有的。朱元璋认为之所以收不上来足额的税粮,就是因为“郭桓”这个贪污集团的存在!

    因此,在整个“郭桓案”中被依法刑杀的人,有的史书记载是三万,但也有些史料记载是八万,至于具体数字到底是多少?连朱元璋本人也记不清了,他只能说:“系狱者数万尽皆拟罪。”足见此案杀戮之重!

    不过,其中被杀得最多的并不是“官”,而是“吏”。在古代,“吏”只是官府里打杂的办事人员而已,又称为“小吏”、“吏员”,相当于后世公务员之“科员”和“乡级”以下干部,小到没有品秩,没资格享受朝廷奉碌,但却承受着上级领导(县官)们派发的任务,因此手中有一定的权利,能合情合理地压榨和剥削老百姓。

    朱元璋之所以大开杀戒且主要刑杀中央六部官员和各地小吏,而不是刻意刑杀地方的中下层官员,是因为若把各地官员也杀光了,那还有谁来替他维护各地的封建统治?国家也无法运转,至少没人办案了。

    所以,整个“郭桓案”中,被杀的其实绝大多数都是以“富户”为代表的所谓“普通老百姓”,因为他们与各地“县令”(“知县”)、“州府”(“知州”)等官员串通一气,凭借自己“乡绅豪族”的身份,拿着鸡毛当令箭去行驶“官府小吏”的职权,将朝廷的巨量税收往社会底层的贫苦百姓身上转嫁,逼得百姓走投无路而暴动。

    结果,这一通瞒上欺下的操作下来,让朱元璋大怒,一声令下导致数万人入狱受刑后被杀,百余万人被没收财产后遭到流放,比如把南方人流放到东北地区,把北方人流放到岭南琼岛,江浙人则被流放到西域,而陕甘宁边区的犯人尤其是“西番”(青海)者,则被流放到东海岛屿如“琉球”、“东番”(台湾岛)上。

    其实,朱元璋办理“郭桓案”从表面上看起来透露出一种“天真”和“可笑”,看似以为朱元璋坚持认为“六部”官员集体贪污腐败,必须将其“脏银”(赃款)全部搜刮出来,实际上是通过打击官僚系统来巩固皇权。

    并且,老谋深算的朱元璋坚持“责任追究制度”,比如是“布政司”的责任就抓“布政使”(省长),然后接着问“脏银从哪里来的?”于是,就这么一层层追问下去,最终指向了老百姓中的“富户”(“乡绅地主”),相当于后世的所谓“中产阶级”。这下,朱元璋放心了,因为他在立国之初就制订的所谓“粮长制度”起作用了。

    这所谓的“粮长制度”其实就是一个“损人利己的圈套”,只是方便朱元璋在需要时,将对方全部收割而已。为何这么说?因为在洪武四年(西元1371年),朱元璋在直隶南京、江浙地区、湖广地区、两广地区、福建地区(包括台湾岛)实行了“粮长制度”,以10000石粮食的年税收收入来划分区域,便于征粮。

    当时,每个区域都必须找一人来当“粮长”(相当于后世“乡长”),另找俩“大户”来当“副粮长”,协助“粮长”征粮,以完成朝廷下发给当地官府尤其是各地县衙的征税任务。“粮长”的任务就是负责每个区域的“税粮征收”(交公粮)和运输“税粮”,但朝廷不会给这些“小吏”们发“俸禄”(工资),只能自己想办法去解决。

    对于这些基层小吏来说,朝廷不给自己发工资,也没有任何活动经费,那可怎么办?能罢工么?那就等着被杀头吧!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因为“粮长”作为后世的“乡级干部”,跟“县令”(“县长”)这样的“小品芝麻官”多少有些“裙带关系”。于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就顺理成章了,而索拿卡要自然合情合理合法。

    可对从“和尚”兼“乞丐”混成人上人的“朱重八”来说,他对从宋元时就遗留下来的社会底层之间互掐的这一套逻辑如何不烂熟于心?于是,他心想首先你“粮长”负责的区域如果收不上来粮食交税,那就由你“粮长”自己掏钱来交,缺多少就自己去补多少。“粮长”一人搞不定,那就让两个“副粮长”一起想办法来解决问题。

    况且,当时的百姓们交税还得自己去交(公粮),不仅运输成本高,而且收粮的“小吏”们还会借故刁难和盘剥交粮的百姓。所以,历朝历代都有人充当“揽纳户”(多与“副粮长”有裙带关系),方便与当地官府勾结起来瞒上欺下。而朱元璋执意要“大户”来担任“粮长”和“副粮长”,只为取代那些良莠不齐的“揽纳户”。

    这就是朱元璋巧妙地“用百姓来治理百姓”,再加上朱元璋极度不信任官僚集团,因此才创立了这个所谓的“粮长制度”,负责收粮和运输。“粮长”们先是跑到农户家里挨家挨户地收粮食,待收到粮食后,还得自己掏钱来修建“粮库”,然后再负责运输。如果没能完成收粮的任务,轻则自己掏钱补上,重则直接杀掉!

    不过,“富户”们当“粮长”也有不少好处,如果运气好的话,待其送粮到南京时,可能会见到朱元璋,因为朱元璋同時對成百上千名“粮长”施行训话,如果应对得当,可能就直接被朱元璋提拔成“官员”,不用考科举了。若赶上朱元璋心情好时,可能还会发点钱来打赏,毕竟皇帝老子的打赏,少了也拿不出手,稳赚!

    此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特权”,即除了和“粮长”本职工作有关的罪行外,其他罪行都可用钱来赎罪。所以,当朱元璋一级一级查下来时,最终会查到的基层负责人(小吏),也就是各地的“粮长”和“副粮长”。

    这时候,朱元璋表面上怒火冲天,实际上心里偷着笑,因为他又可以收割这数十百万的“基层小吏”了,于是将这些“富户”们没收土地和财产充公,将其全家发配到边疆垦荒种地,为军队提供粮食,妙哉!

    不过,尽管基层官吏确实存在贪污腐败现象,然而,造成“大明帝国”税粮(公粮)出现巨大额度亏空的主要原因,则是朱元璋制定的“官田”税赋太高了,即便基层官员们全部化身为“酷吏”,也难以完成任务!

    最终,整个“郭桓案”中有大量的百姓(“富户”)被卷了进来,数十百万人被抓到大牢里治罪,让朱元璋完成了“定向收割”,所得钱粮正好能支持自己对北方蒙古草原反复征战,稳定北部边疆,并巩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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