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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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叛徒的场所放在了那个折磨了早乙女天礼两次的浴缸里。 狭窄的盥洗室挤不下三个人,于是伏特加被琴酒指派去外面收拾尸体,买来的次氯酸漂白剂在此刻发挥了作用。 这是推理小说中犯人经常会用到的工具。 被用作现场血液痕迹检查的试剂一般是鲁米诺溶液,溶液被血液中的铁离子氧化,发出蓝光。而次氯酸漂白剂是强氧化剂,会使鲁米诺发出强荧光,从而干扰血迹判断。 但是次氯酸漂白剂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挥发,在那之后,残存的血液成分还是可以被简单检验出来。 也就是说,琴酒打算速战速决了。 天礼被带入盥洗室,站在角落里看着琴酒把浑身冷汗的布尔奇扔进浴缸。 一只手被匕首削掉,另一只则被洞穿,那把匕首上似乎是涂抹了什么药物,之前还如困兽般挣扎的男人在短短几分钟就丧失了力气,只能任由人摆布。 南伦敦是工业区,供水也十分简单粗暴,阀门完全拧开的时候,水管的水压十分惊人,冲刷在创口上简直是酷刑。 此刻天礼才发觉,其实伏特加和琴酒在处理自己的时候,简直算得上“温和”。 被这种水压冲刷,他这身脆弱的小骨头会直接断掉吧…… 显然,药物带走了布尔奇的力气,却没能同时带走他的痛觉。像等待被宰杀的牲畜一般,他从头到尾被水柱冲刷了个干净,连脸上所有的颜色也没能剩下,整个人呈现出濒死的透明颜色。 审讯的过程天礼一直在走神,组织的叛徒这条线已经理清了,但谢尔比那边还处于迷雾中。 在伏特加和布尔奇回来之前,不管是他,还是琴酒,都在思考计划继续下去的可行性。 那个给天礼贴身量裁的店员逃走了,也就是说,对方拥有了一个近距离观察过赝品的成员。只要拿来信息稍做比对就会知道,早乙女天礼不是他们要找的人。 如果是这样,对于琴酒而言,我就失去了价值。 被他抛弃的后果只有一个——死亡。 不得不说,琴酒真的是个非常复杂的人,之前在横滨偶然遇见到的还只是冰山一角。 在横滨地下武器流通的事实暴露后,那批武器最终的下落不明。 不过天礼想,如果琴酒代表的是讲诚信的黑色集团,最好的做法就是将买家先生拥有武器的情报转卖出去。 新的买家是官方也好,是mafia也好,这甚至完全可以是两头售卖的商品,在入野一未在当时创造出的局势下,完全不需要任何成本。 百分百空手套白狼,并且不算违约。 这或许是琴酒从头到尾都没有上门找入野一未麻烦的原因,他在这件事里是百分百受益方。 非常聪明、果断、判断力和执行力都很恐怖。 而现在,天礼对他的认知稍微更新了一些。 心狠手辣、谨慎多疑、并且现在看来还具有极强的掌控欲。 天礼开始思考,在沙发上,琴酒默不作声递给自己弹*道刀的行为,能否算作一类考察——考察自己除了充当炸|弹的移动工具外,是否还有别的价值。 他似乎并不想那么简单的舍弃早乙女天礼。 “你还有十分钟。”琴酒回到边上,拧开洗手台的水龙头,摘掉黑色手套之后慢条斯理洗起手来。 水声刺激到了布尔奇,让他被泡涨的伤口止不住颤抖,尽管如此,他还是虚弱地说:“再……再给我二十分钟也没用,我……什么也不会说……” 他想笑,松弛的肌肉却做不到这一点,只能尽数体现在恶毒的话里:“组织因为我死了那么多人……这实在是……实在是再划算不过的买卖了,即使是你,琴酒……即使是你……” 琴酒不为所动,咬着手套,擦干手后重新戴上,高大的身影投下庞大浓郁的黑影。 “我是说,你还能活十分钟。”他说,“你总是因为太自信而失败,布尔奇,相信我,很快你就连珍惜这十分钟的念头也不会有了。” 天礼听见琴酒残酷道:“你会为了想要一个痛快,把知道的事情吐个一干二净的。” · 琴酒如愿以偿得到了他想知道的一切情报,转身离开前把早乙女天礼留在了盥洗室,并让他等布尔奇死了再出来。 天礼乖乖蹲在布尔奇面前,看着他胸膛的逐渐与平静的水面同调,呼吸也越来越浅,凝望着天花板的眼睛像试图破破茧的虫。 突然,水面荡出一圈圈不规则涟漪,布尔奇的血堵住了喉咙,但他还是像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一样,在死亡来临的前一瞬开始忏悔。 “那场大战爆发后,英法德的欧洲战场向外铺开……这场战争夺走了一切,父母、朋友、还有我的妹妹安洁莉卡……” “我不该加入组织……我不该……这群匍匐在战争的尸体上咀嚼腐肉的疯子……他们,他们恨不得这场战争永远不会停止……” “组织也好,剃刀党也好……全都去死……哈哈哈……全都去死……” “我也成了疯子的一员……卧底好痛苦……杀人好痛苦……活着好痛苦……死亡也好痛苦……一直都好痛苦……” “亲爱的安洁莉卡,我很快……就会回到你身边…………” 被破茧失败的窒息笼罩住,布尔奇的声音已经十分微弱了,必须天礼凑得很近才能听清那几句说给他听的话。 “杀……杀了我……拜托你……” 天礼注视着被历史滚轮碾压得四分五裂的难民。 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在时代的巨幕下,拿着纸网,伸出手,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捞起的金鱼是哪一条。 布尔奇破碎的人格让他连坐上赌博台桌的资格也没有——被异能者大战,普通人眼中恐怖又神秘的战争无情剥夺了。 天礼没有如他所愿,只是轻轻握住他搭在浴缸边的左手手指,微微歪着头,灰白色头发温顺蹭过脸颊。 他敛下的眉眼平淡又空洞,布尔奇已经看不清东西,却很奇异地能够将小孩的面容印入脑海。 小时候布尔奇跟着父母去教堂,神父抱着襁褓中的妹妹,诗唱班的孩子歌颂主的恩典,彩色花窗上的人物慈悲又谦和,歌声传得很远。 那时候,神父的眼神也是这样。 后来,教堂被流弹摧毁了,玻璃碎渣下埋葬了主的子民。布尔奇想要回握住这个孩子的手,尽管在不久之前他们还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他攥住小孩的脖子,小孩险些划开他的脖子。 而此刻布尔奇觉得他们其实都很可怜。 战争下,我们都无处藏身。 早乙女天礼也一样。 我的生命只剩下不到十分钟,之后便能离开这个恐怖的世界,而你呢,早乙女天礼。 琴酒会把你送到谢尔比身边,幸运又不幸的是,谢尔比自己也不清楚他们寻找的人到底是谁,他们只是在和一个代号为老鼠的神秘人进行交易。 老鼠说,找到他,不要伤害他,等我来接他。 亚裔,七岁,灰白头发,碧蓝色瞳色,身体不好,长期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 这就是谢尔比家族内部流通着的所有信息,恰好和早乙女天礼完全契合了。 所以你一定能走到他们面前,不管你是不是老鼠要找的人,在短暂的时间里,你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比面包好吃的东西有很多,想要新衣服不用踩着尸体,琴酒施舍你的一切都能触手可得。 那时候,你又该何去何从。 · 布尔奇死了,直到彻底咽气之前也没能挪动手指,向小孩表露出自己的同情。 早乙女天礼背对着盥洗室的门,嘴唇翕动却没发出声音,用英语嘴形无声说; 你该用英语请求我的,如果是英语的话,我就能帮你了。 松开布尔奇的手,天礼慢吞吞站起来,蹲了太久让他的腿有些发麻,扶着浴缸边缓了好一会儿才能跛着腿往外走。 不出所料,门虚掩着,伏特加靠在门边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琴酒安排的。 目不斜视越过伏特加,天礼走到琴酒面前。男人正在和人打电话,报上了这个据点的具体地址,然后警告让对方来的时候甩开监视。 挂掉电话,琴酒俯视天礼:“布尔奇死了?” “……是。”天礼说。 “是你做的。” 天礼摇头:“等,然后,死了。” “不,这是你做的。”琴酒斜睨着他,“如果不是因为你,布尔奇不会暴露,他是因你而死,你杀了他。” “……” 那种感觉又出现了,天礼能感受到那种被塑造的感觉。 而且在从布尔奇口中得知,早乙女天礼和对方找的人竟然惊人相似的巧合后,这种感觉变得无比清晰。 琴酒肯定会再次开始怀疑他的身份,这个多疑的男人绝对会不厌其烦地调查、试探,直到他觉得这样做是没必要的,于是把他抛弃。 而此刻出现在天礼胸腔中的却不是惴惴不安,被割裂出来的透明部分正在被琴酒一点点侵蚀,另一部分好奇地观察着。 这种奇妙的感情非常难以形容,松本清张未曾体验过,入野一未也一样,只有天礼。 陌生的东西在血液中流窜,一点一点输送到四肢百骸,引起的震颤竟然和灵感降临时候的伏案写作如出一辙。 而这次的素材却是自己,正因如此,感触才是那样清晰、鲜活。 我的决定果然是正确的,琴酒能让我体验到多么神奇的人生。天礼情不自禁想。 *价值不仅可以用来界说社会,它还决定人的人格。 不受爱憎所约束,它必须是为估量者肯定,重视,将其抬高到可贵的高度,这样的存在才能被定义为价值。 早乙女天礼对琴酒来说,是有价值的东西。 天礼从琴酒的言行举止中读到了这一点。 仅仅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一个小孩伸出手,攥住对方的衣袖。 所以天礼也就这样做了,他遵循着本心,将布尔奇的怜悯甩在脑后,满眼都是琴酒的身影。 “早乙女天礼,有用的东西。”他日英混杂着这样正式介绍自己,“我,臭小鬼,有用的东西。” 伏特加目瞪口呆,一时间不知道要不要上前请示琴酒下一步该怎么做。而一向可靠沉稳的大哥拨开小孩的手,看向他: “贝尔摩德今晚到伦敦,我会和她一起接手线人的情报网,去确定一些事情。你把布尔奇的尸体处理掉,等着我和贝尔摩德的消息。” 琴酒顿了顿,改变了指令:“教早乙女天礼,让他把布尔奇的尸体处理掉。” “大哥,你是想把他收进组织?”伏特加问,“那还要把人带去和谢尔比交易吗?” “暂时不用。” “可谢尔比那边……” “眼界拉高一点,伏特加,谢尔比和他们的剃刀党只是躲在英国的小角色。”琴酒的视线挪回到天礼身上,眼神依旧是冷的,像是注视着尸体,“他有更大的用处。” 天礼目不转睛回以纯真的目光。 “既然你说自己是有用的东西,那就证明给我看,早乙女天礼。”琴酒说。 “嗯!”小孩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眼神却在笑。 直白的感情透过磨砂玻璃似得绿眸,穿破半长的睫,含着欢喜、满足、和永不熄灭的山火,轻快得像跃到肩头的小鸟。 街道的汽车打着远光路过,光从窗栏跃过,漂白剂和血的味道弥久不散。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 【…… 如果觉得丑恶,就闭上双眼。 如果觉得嘈杂,就收拢声带。 如果不想拥抱,就合起双臂。 如果讨厌追逐,就离开地面。 琴酒听见我用日语这么重复他的指导,十分不耐烦地纠正了其中的错误。 如果觉得丑恶,就使他永远闭上双眼。 如果觉得嘈杂,就永远收拢他的声带。 如果不想拥抱,就永远合起他的双臂。 如果讨厌追逐,就让他永远离开地面。 我分辨着语句中的不同。 重点在人称上吗?我虚心求学。 琴酒教我:重点在永远。 他轻而易举抬起我的手,说,不要抖,不要怕,这里只会有一具尸体,不是他就是你。 我说,可琴酒喜欢尸体。 他拍了拍我的头,骂我是个脑子有病的小混蛋。 我说,可琴酒喜欢小混蛋。 他不说话了。 ————《灰色阴影》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