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李适之伸手拥住我,低声道:“我还道卿当真要轻生。若是我又做了错事,卿只管责我打我,也皆使得。只是不要……不要这样。”

    我木然点头,眼中所见的,却是那个正走出幽州开元寺大门的人影——正午的秋阳照在他的青衫上,没有半分暖意。

    第54章 月华偏照此时心(王维)

    她坐在开元寺塔的栏杆上,神情漠然。她总是鲜焕的,欣悦的,活泼的;他没有见过那样的她。

    所以他几乎是怒斥了台主。他想,每一个喜爱她的男人,所喜爱的,应该都是那份鲜焕的气息罢?难道台主不是?台主怎么能够坐视……不,台主做了什么?

    坐在幽州的官署里,王维用力揉着太阳穴,却仍是觉得眼前一片昏茫。才四十岁,视力已经衰退了么?他自嘲地想着。

    事实上,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做这样的事情——他明知台主身份非比寻常,居“亚相”之尊,有宗室之贵。区区一个监察御史与之相比,说是以卵击石都嫌不足形容。

    若是一切都早一点……若是在当年的青溪水畔,他就拥住她;若是在去岁的凉州郊外,他就亲吻她……她是否就不会属于他人?若是他早早放下他太原王氏子弟以风度自矜的习气,他是否……就不会后悔?

    是的,他不相信她已全然忘记了他。他不相信一个曾以那样复杂的眼神望向他的少女,会真的全然忘记他。然而此刻,他还能做什么呢?

    他猛然起身,走出官署。

    午后的阳光淡淡地照在他身上,他却感受不到什么暖意。幽州的天气干燥清爽,与长安不同,与他的故乡蒲州也不同——他生长蒲州,蒲州离黄河极近,气候潮润。

    而蒲州……自从二十多年前离开,他就没有再回去过了啊。

    那个有着清澈而好奇的双眸,在惶恐和兴奋中,打马驰离蒲州城门的十五少年,已经不再有了。一入长安,他的身与命,便永远属于长安:奢华着的、意气着的长安,欲望着的、熬煎着的长安。他注定要与同样居住于那个巨大都城中的人们往来、谈笑、纠缠。

    ——直到死去。

    王维裹紧了衣衫。他不想这么早就回到孤灯冷壁的馆舍,于是信步向市集中走去。

    幽州的市集在城西,虽远不如长安的西市繁华,但胡族杂居,更有许多长安少见的奚人、契丹人,独特之处,与凉州的市集倒有几分相似。

    他忽地忆起在凉州时与她同到市中的场景:她操着不甚晓畅的突厥话与店主讨价还价,直到他忍不住了,将她看中的两支簪子都买了。她却一顿足,笑嗔道:“我不过是想习练突厥话罢了!”可惜啊,他只粗通一门梵语,始终未曾了解过她的世界,那个由多种语言带给她的广大世界。

    自与她相识,便是她一直在走近他,一直在努力地想要了解他的生命。他自来受惯了女郎们的倾慕,起初也是不以为意的。他开始留意她,是因为她看向他时的眼神。

    她生得美,这毋庸置疑。可世间的美人,少有美而不自知的。

    唯有她——她看向他时,就像完全忘却了她自己。她自己是美是丑,似乎在那样的眼神里,都变得不再重要。被那样的眼神望过,作为一个男子——不,作为一个人——大约此生就不该有任何遗憾罢?

    然而他依然难以压制心头的痛憾。

    阿瑶说过,她喜爱阿妍。她说,阿妍有时聪慧,有时痴傻,反而比一味聪慧的人更加惹人怜爱。他彼时以为,阿瑶只是暗示他,她死后,他可以将目光转向那个小娘子。

    如今他明白了。阿瑶才是见事最明的那一个。

    他摇了摇头,继续向市集的深处走去,直到他散淡的目光被一处酒肆吸引。这家酒肆热闹得不合常理,门前竟然排起了长队。想必是卖什么好酒的所在罢?他望着楼头招展的青旗,淡淡笑了笑,便欲绕路,却有两个路人的交谈声飘了过来。

    “某初来幽州,敢问老丈,那朱家酒肆,为何如此兴隆?”

    “咳!好教郎君知晓,我们幽州的节帅李台主,与他的未婚妻子,便是在朱家酒肆重逢的哩!那位小娘子那日在酒肆中与军士们斗酒,为节帅平息了一场内讧。那日,老朽也在……”

    王维嘴唇一颤,停下了脚步,加入了排队的人群中。

    他贪婪地听着其他酒客的议论。

    “我听说,那位小娘子生得极美?”

    “嘘!议论节帅的娘子,你不要命了?”说话的人压低了嗓音,“不过,那位小娘子确是‘青春美貌’……这可不是我说的,是那日为小娘子出头的一位将军说的。”

    “我不信,一个女子,怎能有那般海量?”

    “我看节帅就是因此而钟情于她罢!听说节帅的酒量也如鲸鱼一般,若是娶得一个这样的娘子,岂不是就没人管束他喝酒了?两人日日对饮,想想就美呐!”

    “节帅又不是你!你休要臆想了,难道堂堂节帅,三品高官,饮酒时还和你一样,受娘子节制?”

    “错了!连太宗朝的房玄龄,凌烟阁图画的名相,尚且惧内哩!但……节帅果然胸怀宽广。若是我的娘子在街头与男子斗酒,我定要好生管教她。”

    “我听说这位娘子的父亲乃是当朝左丞,难怪为人恣肆。长安贵人们的生涯,我等粗人原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