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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的时候有多吃惊吗,”莉塔·莱斯特兰奇将手里的客迈拉兽的卵展示给纽特看。

    “莱斯特兰奇仓库里的客迈拉兽卵都有标号,这一颗,正是我哥拿给吉姆的那一颗。”

    “出事那天的上午,我哥刚给他送去,中午就掉落在对角巷。”

    “吉姆前几天还跟我说,这是要拿去讨好他喜欢的人的,他以为我没听见,其实我只是想逗逗他,”莉塔·莱斯特兰奇叹了口气,“吉姆他是想送给你的吧。”

    纽特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起来,客迈拉兽卵的确送给他的。

    虽然吉姆当时没来得及说,但纽特知道的。

    ☆、第24章 论神助攻的重要性

    之前事情太多,纽特没来得及想这个,但说实话,哪怕是在当时那种混乱的场面下,纽特也没觉得多么震撼,更不会觉得感动感激什么的,别说客迈拉兽的卵了,莫里亚蒂就算把古灵阁的金库都搬给他,他都不一定领情。

    老实说,客迈拉兽的卵什么的,只是纽特随口一提,逗莫里亚蒂的。

    莫里亚蒂当时复方汤剂成莱斯特兰奇那次,话赶话的,就那么说了,没想到莫里亚蒂竟然一直放在心上。

    那次在猪头酒吧不欢而散,吉姆气的摔了护树罗锅的笼子,一回头,竟然跑去找了客迈拉兽的卵。

    虽然客迈拉兽的卵对莫里亚蒂来说,不是很难弄到手。

    但莫里亚蒂竟然会在他身上花这番心思,倒是让他很吃惊。

    嗯,还有一些不太舒服。

    就是那种,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天天对着你献殷勤,你不得不收下后,还要琢磨着回礼的那种不舒服。

    分明可以不要的。

    但是迫于某些压力,或者特殊的什么情况,最终还是收下了。

    这种时候,你不给对方回个礼,总觉得心里跟吞了苍蝇似的。

    纽特现在就是这种感觉。

    十分的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在全身弥漫开,甚至于连莉塔·莱斯特兰奇的话都不怎么放在心上。

    虽然莉塔·莱斯特兰奇的话,他也不怎么喜欢。

    “我早该猜到他喜欢的人是你,在斯图亚特魔杖店的时候就应该猜到了,去魔法部当傲罗的哥哥,学问渊博的拉文克劳,巫师小镇上不怎么爱出门的小巫师,呵,我还傻乎乎的当他的爱情顾问——”

    纽特没空去想莉塔的话里到底有几个意思,他现在只想跑去给莫里亚蒂送点礼物什么的,赶紧打消这种不舒服的尴尬感,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没啥联系,也没有什么关系。

    莉塔·莱斯特兰奇还在继续说着,手中的客迈拉兽的卵,直直的伸到纽特跟前。

    “他那天早上出门,就是为了给你送这个的。”

    “他虽然不在了,这个客迈拉兽的卵,我想了想,还是觉得送给你比较好。”

    莉塔·莱斯特兰奇的意思,纽特认为自己很明白。

    如果不是为了送这个客迈拉兽的卵,吉姆那天压根不会出门,大莱斯特兰奇也不会出事。

    而他纽特,嗯,大概会被麦克·阿特密斯抓住,然后经历一场“激烈”的战斗。

    至于死活,谁在乎呢?

    纽特没有辩解。

    虽然他知道,如果只有他自己,他完全可以幻影移形,更何况当时他服用了增龄剂,麦克·阿特密斯不一定认得出来。

    更何况,麦克·阿特密斯如果真的要对莱斯特兰奇家族和莫里亚蒂家族报复,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时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毫不夸张的说,巫师们对上摄魂怪,纯粹的送人头。

    那次的事情,只是一个导火索,并不是根本原因。

    纽特并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如果他需要对此事负责的话,那大概就是没有更早的召唤到阎魔。

    事实上,麦克·阿特密斯的事情,没有任何一个巫师需要对此负责。

    这是来源于巫师与麻瓜的分歧之间的问题,非要追究责任的话,大概是古老的制度与尚不开化的人群之间的矛盾。

    简言之,这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遗留问题。

    纽特并不打算在这上面花费过多的时间,也没打算跟莉塔解释。

    正如海伦所说,“如果你不打算与布莱克家族和莱斯特兰奇家族来往的话,很多事情是没有必要的。”

    他的确不打算跟莱斯特兰奇家族来往。

    但客迈拉兽的卵在莉塔的手上转了三圈,最后委屈的朝后挪了两步的时候,纽特还是伸出手,将客迈拉兽的卵接了过来。

    无论如何,动物是无辜的。

    莉塔还在说些什么,不过这些都不重要,纽特现在满脑子都在琢磨给莫里亚蒂回送点什么。

    莉塔最后用一个十分简短并且客套的话结了尾,大体跟之前吉姆复方汤剂那次的差不多,关于发表论文与研究什么的,还有关于霍格沃茨提前毕业什么的。

    纽特漫不经心的“嗯嗯”应了,并且表示以后有机会可以合作。

    所以,到底要回送什么,才能把对方的脸打得啪啪响,从此以后再也不纠缠了呢?

    纽特很认真的琢磨起了这个棘手的问题。

    伦敦。

    靠街的屋子总是格外的便宜。

    位于郊区而又紧紧挨着大街的屋子,更是便宜中的便宜。

    便宜到,但凡手头有点闲钱,就没有人想要租住这样的一间屋子。

    站在荒芜的街道中烟,约翰·克莱抬头打量眼前的建筑。

    这是一间十分简陋的屋子,肉眼可见,屋子里的面积一定十分狭小,恐怕里面又黑又暗,除此之外,这间屋子的地理位置也十分偏僻。

    哪怕约翰·克莱自认对整个伦敦的街道十分熟悉,熟悉到十分钟之内,脑海里可以浮现一张完整的伦敦地图,不是那种旅游指南地图,而是十分详尽的实景地路,具体到在哪条街道到哪个住宅的最短路线,甚至于伦敦一共有多少个下水道,又有多少个下水道口,都能一遍又一遍的清晰的浮现出来。他也没有办法准确的捕捉到这个屋子的具体位置。

    不得不说,真的十分偏僻。

    偏僻到一个抢劫诈骗的犯罪团伙的充满百科全书的头脑,完全不屑于在脑海中的地图里标记这个地方。

    这属于没有任何价值,甚至连一个便士都不会生产的荒芜区域,在专业抢劫诈骗的人士约翰·克莱看来,这里的位置排名,比垃圾场还要低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