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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爱情, 而不是什么钱色/交易。你叫什么?”

    被手动禁言了她也不恼,黑色的圆耳一动一动的:“潘小扇。”

    潘?

    安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前两天碰见的那只熊猫兽人,他恰巧也住在特种兵驻地,而且这个小朋友还是个熊猫亚兽, 没记错的话他说自己叫……

    “你父兽该不会叫潘达吧?”

    潘小扇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我父兽的名字,难道父兽已经追求过你了?可是他都没跟我说——虽然我也很喜欢你,但是他应该在找新男朋友之前告诉我一声的!”

    安晚再次无言,心想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看你这大大咧咧的性格,我就知道跟那个“好巧啊”的熊猫大叔有莫名相似之处。

    潘小扇小朋友自顾自的生了半天气,还是安晚跑去买了一桶爆米花加一个双球甜筒才勉强哄好。

    她又用那种水汪汪灵动动的眼神打量着安晚,嘴里舔着冰淇淋,时不时还塞一两粒爆米花,瞅了半晌忽而开心的说:“我喜欢你!”

    安晚忍不住笑了:“你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这就喜欢了?”

    “嗯!”潘小扇狠狠点头,认真的说,“你这么好看,还会给我买好吃的、消除痛痛——我喜欢你!现在我承认你是我母兽了。”

    安晚轻轻弹了下她的脑门:“我不承认。以后在路上遇到陌生人不可以随便接受零食知道吗,万一我是坏人呢?”

    潘小扇根本没听进去他的后半句,失望的啊——了一声,沮丧的瘪嘴:“小甜甜有很好看的母兽,小瓜瓜的母兽还会给他做好吃的。我还以为明天去幼儿园我也可以带漂亮的饭盒了,哎,父兽真不争气!”

    安晚忍俊不禁,摸了摸她的脑袋,那对圆溜溜的兽耳是温热的,在手掌中一动一动的触感十分奇特。

    “你不喜欢我父兽哪一点?”潘小扇锲而不舍的仰头问,“他一定改!”

    安晚故意从她的爆米花桶中抓了几粒,意外的发现小朋友并不小气,还下意识把爆米花桶靠近了些方便他抓取,于是耐心解释道:“我跟你父兽就见过一面,他没有追求我,而且哥哥现在还未成年,不可以结婚的。”

    潘小扇苦恼的沉默了下来,直到把冰淇淋和爆米花都吃完了她才再次开口。

    “哥哥你也是住在这儿的吗?”

    安晚取出纸巾帮她把嘴角黏糊糊的糖汁擦掉:“是啊,我叫安晚,住在C栋。”

    潘小扇眼睛亮晶晶的:“那我以后还可以来找你玩吗?我在F栋307!”

    对上了,果然是熊猫大叔的房号。

    “可以哟。”安晚并不讨厌乖巧有礼貌的小孩子。

    “那我可以把父兽也一起带上吗?”

    “……不可以。”

    这是什么套路——人家靠萌宠吸引小姐姐,她是打算“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自己做诱饵带父相亲?

    “好吧,我可以知道你的通讯号码吗?”

    “xxxxxxxxx。”

    “那——”

    “你父兽要的话,让他自己找我。”总不能爸爸和女儿一样不靠谱吧。

    “好吧。”

    小朋友乐颠颠的跑了,一步三回头的跟他再见。安晚等她彻底看不见自己后悄悄跟在后面,直到确认这个有点无厘头的小朋友安全进家门之后才转身离开。

    防盗门彻底关上,洋溢着单纯笑脸的小朋友眨眼间变得面无表情,表情转换之快让人不禁有些毛骨悚然。她审视了周围一眼,确认这个房子里没有其他活物后扯了扯嘴角,眼中流露出无机质般的冷漠。

    紧接着发生了一幕任谁看见都会惊掉下巴的画面。

    只见小亚兽慢条斯理的脱掉了身上的粉色校服和小裙子,直到□□才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随着她的动作,幼崽纤细瘦小的身体不断拉伸延长,骨骼因急速生长而发出牙酸的嘎嘣声,原本粉嫩的皮肤被扯得几近透明,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她的五官由于过度的拉伸变得狰狞,宛如一块揉碎后重组的橡皮泥。

    短短数分钟内,不到一米高的熊猫小亚兽竟变成了一个高挑的男人!

    或者不能说是男“人”——从小亚兽身体里变出来的家伙转动着十余万颗细小眼珠,背后三对钢翼缓缓伸展——这赫然是一只虫族!

    如果安晚在此,他一定能认出这张脸,它曾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噩梦里。

    “这就有意思了,既然你来了,那么他是不是也在附近?”白寒昱若有所思的低笑起来,他的复眼中有压抑到极致的疯狂和空虚,给人以一种站在这里的虫子早就因为某种极度的饥渴而死掉了,剩下的只是他偏执的行尸走肉的感觉。

    他捧起自己枯叶般的第三翼,上面不知何时长出了些灰黑色的眼点,看起来诡谲阴森。他兴奋的亲吻着那些眼点,伸出舌头舔/舐它们:“噢,我的主啊,赐予我美丽与力量的主啊……”

    亲吻着自己翅膀的枯叶蝶突然瞥见了大片灰白的翅膜,沉溺愉悦的表情突然变得极端厌恶,他愤怒伸出利爪,歇斯底里的撕开了自己的天赋翼,丝毫不顾鲜血将房屋泼洒得宛如凶案现场:“该死的!丑陋的东西!就是你们对不对?是你们太过丑陋,而让主遗弃了我!”

    “为什么要抛弃我?!”他悲泣的声音近乎颤抖,十指利爪深深扣进了血肉,把自己的骨头拆出来又塞进去,鲜血在他身下蜿蜒扩散,如此反复的疼痛方让他有微弱的活着的感觉,而不是被那种万蚁啃心的渴望和不安感折磨得不得片刻安眠。

    他血色的复眼凝视着层层墙壁阻隔后的那间屋子,屋子里的那个人,狰狞的低吼道:“您给了他庇护是吗?我闻到了,柠檬,不对,怎么还有股奇怪的薄荷味……走着瞧吧,我得不到的,没有人能得到!”

    尖叫的天赋虫状若癫狂,所幸“她”的父亲职阶够高,这间屋子隔音效果很好,不至于被邻居惊觉并报警。

    ※

    回宿舍的时候恰巧碰到戈颂买菜回来,傻小子一看见他高兴极了:“安晚,要一起吃饭吗?”他举起手中的大鲫鱼,“潘大叔送了我酸竹笋,我们做酸菜鱼吃啊。”

    安晚心中一动:“潘达大叔?”

    “是啊,你也认识他吗?”戈颂打开门,把邻居迎了进去,“你先坐,喝什么口味的营养汤?诶诶,放着我来就好。”

    他拒绝了安晚帮忙的意图,手脚麻利的开始处理鲫鱼。

    安晚站在厨房门口看他忙活:“我今天碰见了他的女儿。”

    “女儿……你是说雌子吗?”戈颂奇怪的问,“不可能啊,我出门的时候潘大叔还在办公室呢,他们幼儿园不让小朋友自己回家的。”

    安晚调出自己和小朋友的自拍照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