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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着对我说:“现在够不够?”

    我舔舔嘴唇,尽力平息我的喘息,脸红地说道:“行吧,超标了。”

    天知道我一开始只是想要个蜻蜓点水的亲吻而已,哪知道季铭这么厉害。

    我心里不平衡,问他:“快说,你技术这么娴熟,你是亲了多少个人啊?”

    他捏了捏我腰间的小赘肉,说:“就你一个。”

    我不信:“兄弟这么6的吗?”

    季铭:“还不是因为你一直不开窍,搞得我只能在脑海里练熟了才来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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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围巾掀开,胡乱折好围在他的脖子上,和他对视了两秒,我抑制不住地开始傻笑。

    季铭抬手把我嘴唇上的水擦去,说:“早点休息,别笑了。以后你天天可以见,我怕你多看我两眼还把我看腻了。”

    我说:“这哪能呢!谁会把你看腻啊!”

    季铭捏捏我的耳垂:“好,你最好把你这句话录下来,分享给我,我监督你和我一起天天听。”

    他把围巾理了理,说:“你没有东西落下吧?”

    我摇摇头,和他说了再见,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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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简直想仰天狂笑几声昭告天下说我找到男朋友了,但是现实并不允许我这么做。

    宿舍那几个人还在开黑,而我,居然已经到了抛离游戏进入到更高的精神世界的境界了。

    美滋滋美滋滋。

    我哼着歌回了宿舍,调出所有的社交软件界面把季铭的备注改了。

    改“男朋友”就太招摇了,我想了想,加了点私心,改了“哥哥。”

    其实季铭比我还小几个月,他在十月生日,我在七月。按理说他应该叫我哥哥才是,可是我从小到大都没体验过有个哥的感觉。反正季铭不会知道我的微信密码,那我改个“哥哥”也没什么所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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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手机放下,又拿起来,看了半天季铭头像,又觉得自己太明显了,放下了手机。

    ……

    好吧,再看五秒钟。

    果然恋爱中的人就和傻子一样,古人诚不欺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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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盯着界面出神,不知道神游到了那里。突然间手机一震,我连忙低头看,一个名叫“哥哥”的人给我发了消息。

    我点开冒着红点的对话框,季铭简简单单地发了一句。

    “周深,我很开心。”

    虽然他没说因为什么开心,但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啊!

    我这个快乐活泼的小沙雕!

    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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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强制性严肃地盯着手机,没过几秒我就破功了。

    我一边笑一边回了个:“我也是。”

    然后灵光一闪脑子一抽,我又发了句:“我知道我今天落了什么了。”

    还没等季铭问,我就说:“我落了个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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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和季铭就开始了不为人知的地下恋情。

    搞地上恋好是好,但永远没有地下情来的刺激。我每天偷偷摸摸地和季铭在教学楼拐角见面,不是他等我就是我等他。我们两个可以若即若离地一起走,可以勾肩搭背地一起走,但无论我们是横着走还是竖着走,都不会有人发现我们两个的情侣关系。

    好刺激鸭!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娱乐圈那么多人潜规则包养了,我现在在季铭身边就是那种感觉,而且更爽。

    因为季铭确确实实是我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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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我和季铭的专业不一样,也不能搞课堂恋爱。而且我们两个除了午休晚饭,还有那唯一一节的公共课外,简直就像一堆苦命鸳鸯——因为我和他的课表根本不重复,我有课的时候他没课,他没课的时候我有课。

    热恋期的情侣最为可怕,我有时候恨不得和季铭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待在一起做个连体婴儿。

    不要说我恐怖。

    你试试母胎solo19年突然间得了一个完美无缺的男朋友试试。

    而且男朋友还每天给你买好吃的东西带你上分。

    我简直就是一个被季铭包养的肥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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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季铭在一起之后我的体重直线上升,为了不让我真的成为一个肥宅,我决定去锻炼身体。

    而且是和季铭一起夜跑的那种锻炼身体。

    不是你们想的那种锻炼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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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做就做,风风火火。我火速约了季铭每天晚上跑步,季铭坐在我对面神情莫测:“你真的要每天晚上跑步?”

    我咬着勺子点点头,“对啊。”

    季铭夹了一筷子肉放到我的盘里,“为什么啊?”他问,“我不觉得你重了啊。以前你多瘦啊,抱着你我都觉得硌。现在刚刚好,捏起啦还软软的。”

    我:“……”

    季铭是经过什么蜜糖厂加工改造升级过了吗,怎么这么——甜啊。

    我磨磨蹭蹭,半天才小声说:“其实也不是,我真正的原因是想见你。”

    我眨巴着眼睛看他:“你不觉得我们两个见面时间太少了吗?我想见你啊。”

    季铭失笑,在桌子底下不动声色地摸了摸我的手,说:“行吧。”他装得很不情愿的样子,“那我每天除了送早餐,还得当你的陪跑教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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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快入冬了,我不得不裹着几件衣服站在季铭宿舍楼下。最里面的运动衣还是我扒拉了好久找出来的,拿出来的时候皱巴巴,而且当时我买的还是轻薄型,穿上去和没穿一样。我套着连帽卫衣,在季铭楼下发抖。

    我知道待会跑起来肯定会热,我又不愿意拿衣服,只能先抖几下了。

    季铭下来的很快,我一看就知道他只是穿了件外套在外面保暖。他带着笑走到我面前,拉开外套拉链:“你看。”

    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这衣服眼熟的很。我好半天才用我的金鱼脑子想起,这是我送给季铭的生日礼物。

    我有些惊喜地说道:“你穿了!”我左右看了看:“合适吗?”

    季铭把拉链拉起来:“有点紧,但是没关系。”他顿了顿,意味深长地说:“我很喜欢。”

    我最受不了季铭这个眼神,简直就是人间发电机一样对我放电。他一说我就想起他朋友圈里的那条“我很喜欢”。那个时候后面没有“你”字,现在我想补齐。

    我点点头,勾了勾他的手指,凑到他耳边说:“那我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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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仗着路灯刚换的五百瓦灯泡不让他亲,看着季铭吃瘪的样子我就想笑。

    我推了推他,说:“走走走,跑步去。”

    然后和他并肩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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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动了没几下,就发现想要在冬天夜跑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一呼一吸间全是寒冷的空气,即使没风也会跑出风来。冷风从我和衣服分离的地方钻进去,冻到人头皮发麻。

    我跑了几下就想放弃了,但看见季铭还在前面慢慢地跑着,我也就咬着牙跟上去。

    怎么说呢,要不是季铭不骗人,我还真不信他居然会有比我体力差的一天。

    我慢吞吞地跟在后面,以龟速每秒十厘米挪动。我逐渐从跑变成慢跑,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