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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了三点。第一,我的身上本来留着天神一族的血脉,不过前世他们早就将我的血放光了,现在的我与天神一族再无瓜葛,也无需一切遵从他们的利益。第二,现在给你们交易的机会是我对你们的恩赐,不要把这误解成我没有能力逼你们打开慈悲之柱。最重要的是,第三点……”我把两只手分别搭在二龙的额头上说,“只有打开结界,才是真正帮助天神一族。一切收获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想要保护一个人,便要用繁重的学习磨炼他、用日复一日的操练使他拥有结实的体魄;想赢得战争,就得学会战争的艺术。同样的道理,想要保护一个民族,便要让它变得强大坚韧,而不是把它放在一个干净的温室里。”

    丽德奥斯垂首凝思。

    “温室会毁了一个民族。”我叹道,“温室也已毁过了一个原本优越的民族。你们好好想想吧。”

    随后我命人抬上来用来帮丽德奥斯接头的名贵药草,抱起那只酷似棒棒糖的脑袋,放在了原本属于它的位置上。战争在即,想要修复这样的陈年伤口,必然耗费我许多神力,但战争毕竟不是我的个人表演秀,我的力量有所损耗应当并没有太大坏处。

    三丫在我抱她的时候又乘机占我便宜,用舌头舔了舔我的脸颊,说道:“嗷呜~原来你早就准备好了,还故意这么说……万神使徒,你果然还是爱我的~”

    “闭嘴!再说一句话,我就让你一辈子做歪脖子龙。”

    最爱美的三丫立马闭嘴了。

    在冗长的施法过程中,另两头龙相继点了头。“我们相信利维坦和奥赛德的选择。”

    “很好。奥塞德斯听令——”

    “在。”

    “从今天起,由你负责统领、训练天神一族的青壮年。军名,神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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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树历一百一十年的四月一日,被帝国成为“杂牌军”的我们,正式攻打到了距离首都一千里的西塞罗平原。

    敌人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片平原,帝国最负盛名的铁甲骑兵威风凌凌地占据了平原的至高点,连一座山丘的岩石后面都藏着数百弓箭手。不得不承认,乍一看,敌人已然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我们的军队经过长途跋涉,早已与战场以外的敌人,疾病,饥饿交锋数次,我们中的大多数身上连统一的铁甲都没有。

    面对千军万马,很多我不常想起的场景突然无比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童年,每次在学校取得好成绩,母亲就会亲手给我剥一颗杏仁,微微苦涩却回味甘甜;第一次见到利维坦是为了去北海看星星,我以为他是巨无霸海参怪打算分批搬回去做海鲜料理;第一次遇到丽德奥斯是在我十几岁的时候,那时好奇心重,在凡间的妓院里遇到了化成人形的火龙从此对妓院产生了心理阴影;第一次见沉默便是在三龙聚会上了,高冷的冰龙对谁都爱理不理,成功激起了我的征服欲,不打不相识……第一次见到神赐好像很久远了,那时我们都还是小孩子,我那时根本不懂谦让女性,比剑时不慎用剑划伤了她的脸蛋,浅浅一道伤口大概过了几个小时就看不见了,但她却追着我打了一个月。

    脑海中最后一个画面定格在第一次见到阿昙的那个画面:阿昙扮成少年模样,重复骑士的宣言“以汝鲜血,禩寄命之剑,为正义之左右,戴胜利之羽翼,斩懦弱,斩残虐,斩偏颇,斩傲慢”,她睁着一双死鱼眼,懒懒散散的样子,身上却满是血腥气。

    过去的一切,苦难,喜悦,义愤,现在都凝聚于我灵魂深处,过去与我同在,神与我同在!我无所畏惧!我展开双翼,飞到全军的最前方,吼道:

    “巨人部!”

    “妥!”西方轰隆,如平地惊雷。

    “马人部!”

    “妥!”北方传来高呼,直冲云霄。

    “侧翼军!”

    “妥!”精灵族的声音比之前两者稍弱,却悠扬旷远。

    “中军!”

    “妥!”由人类与些许矮人组成的中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嘶声喊叫。

    “空部!”

    “妥!”空中是沉默统领的斯摩奇战队。

    “各部准备妥当,立即出战!”我抽出我的小甜甜与爱丽儿,直指面前平原十万人大军。

    也不知是哪一部起了头,“为自由!为尊严!为荣耀!”

    各军跟着大喊,刀剑高举,连成一片足以晃动天幕的光带:“为自由!为尊严!为荣耀!”

    “效忠神王,至死不渝!”

    “效忠神王,至死不渝……”

    铺天盖地的呼声,从亘古而来,传到了千里之外迎来第一股暖流的康涅狄格堡,传到了寒冷的北海,传到了地下最深的谷底,传到了天空之巅。我忽然不再觉得人数三倍于我么的敌军能占到人海的优势,因为我们的战士,有着再无常的命运也无法压抑的勇敢灵魂!

    万千弓箭如星雨。

    我的身后却传来一阵热风,回头一看,发现天空中,丽德奥斯已冲进前锋,用焚火烧光了迎面而来的箭雨。

    在她的身后,跟着一队俊美无涛的金眸白翼的年轻人们。

    他们说:这也是属于我们的战争。

    ☆、最后的真相

    夜幕降临,双方休战,各自安营扎寨。

    康涅狄格堡号称大陆第一要塞,单从面积上来看,它就比我从前攻下的城中最大的那座城要大上三倍不止。

    首战帝国军派出了重兵、骑兵、射手、御兽者和法师军队,而真正精锐的皇家骑士团和魔法师联盟还备守城中盘算着如何将我们一举击败。不休止的战斗持续了整一天,我们的军队再如何斗志昂扬,也不过向前行军了距离皇宫四分之一的路程。

    论单个士兵的平均实力,我的军队一定高于帝国军。在通常情况下,随便哪一个岩石巨人都能轻松击败至少十个装备完整的骑士。但在这种远程消耗战中,这个优势反而变成了劣势。因为巨人每天都会消耗大量的水和食物,而且他们的传统饮食结构以生肉为主,有些顽固的巨人就算饿晕在路上,也不愿吃草充饥。大军所需的粮草的主要来源分为两种,一是由后勤部队以接力的形式从荒山大本营运送过来,期间路途接近两千公里,基本上运送一斤,途中就会损耗一斤;二是由被我们攻下的城堡供给粮食,好处是方便快捷,但坏处是其中不乏诈降者,有一次在一批输送给军队的面包中下了毒菌,若不是医族精灵发现及时,恐怕我们的军队有一大半都会染上瘟疫。对远征军来说,这种消耗战无疑比真刀真枪更令人措不及防。

    在恶劣的战斗条件中唯一让人觉得欣慰的是,我统治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