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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该娶了。”

    “这句话,我已经等了一千年。”

    李白感受到肩头的湿意,这一滴滴灼热的泪水,似乎烫到了他的心里。

    好在,终究是没有错过。

    李白的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意。

    接下来,还有数个千年去一起度过。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忍不住写了这一对的番外,感觉圆满了,弥补了很多遗憾。

    我所爱的男神,在历史中一腔抱负无处施展,满腹才华却晚景凄凉。

    在这个世界里,他终于施展了自己的抱负,遇到了苏云这个传人,还有这么一个才貌双全,个性鲜明,又情深义重的伴侣。

    人生赢家啊有木有!

    写完这个,感觉就像平行世界真的有一个男神这么幸福一样。

    作者菌第一次正面写感情戏,不知道小天使们看着感觉如何,但愿不会显得太糟。

    再说个好玩的,我昨天说下卷想写大逃杀这样的题材。

    结果在梦中被各种妖魔鬼怪整整追了一晚上,不知道是不是来自主角菌的报复_(:3∠)_

    早上告诉舍友梦中有个几百米大的克鲁苏章鱼怪,她第一反应竟然是可以吃很久!

    吃货的力量果然很可怕233333333

    一到深夜就话痨,睡啦,宝贝们晚安~么么哒

    第64章 、古代朝堂世界

    “少爷醒了, 太好了, 我去叫老爷来!”

    苏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 就听到一个欣喜的女声响起。

    大脑还是晕乎乎的, 身体好像也很虚弱,怎么都动不了。

    “少爷, 您喝水。”

    感受到一个温软的手把自己扶起来,苏云小口的喝着递到嘴边的白水。

    清甜的水滋润了干渴的喉咙, 让苏云终于恢复了些清醒, 有精力打量周围的环境。

    紫檀木的雕花拔步床,锦缎面的被子, 周围古香古色的摆设,还有身前这个正在为自己擦嘴的粉衣小丫鬟。

    看来, 这次是个古代世界啊。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屋外传来,穿着宝蓝色圆领袍的儒雅中年人快步走到苏云床边。

    关切的问道:“云儿你终于醒了,你昏迷了三天, 可吓死为父了。

    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还没来得及接受记忆,不知道眼前人和自己是什么关系,苏云只能低声模糊的道:“好多了,就是感觉身体还有点虚。”

    “那就快躺下,” 中年人扶着苏云躺好,又捏好被角,“一会起来喝点参粥补补元气。”

    苏云点点头,趁机闭上了眼睛, 开始接收记忆。

    这次附身的原主是一个商人之子,刚刚的中年人是原主的父亲苏沉舟,乃是扬州首屈一指的大商人。

    苏家经营锦缎和茶叶生意,在整个江南都赫赫有名。

    原主是家中独子,从小被娇养长大,性子十分顽劣,虽然说不上是为非作歹,却也是扬州城中有名的纨绔子弟。

    原主不喜欢读书,成日跟着一群同样出身纨绔的狐朋狗友瞎混。

    三日前是原主十六岁生辰,几个‘好哥们’怂恿原主去醉乡楼□□。

    原主生的貌美,又年少多金,自然是楼中花娘争抢的目标。

    在酒宴中,几个花娘同时看上了原主,在酒中给原主下了虎狼之药,喂原主喝酒。

    原主哪里是这帮身经百战的花娘对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了三杯掺了虎狼之药的酒。

    原主出生的时候先天不足,从小身子一向就不太好。

    这三杯酒下去,身体耐不住药力,竟然当场就昏过去了。

    一帮狐朋狗友就吓得够呛,急忙把人送回府。

    好在城中回乡养老的张御医是原主父亲的朋友,连夜整治,总算把原主救回来了。

    只是,这次醒来的却是苏云。

    弄清楚原主的死因,苏云整个人都不好了。

    真的有点丢人啊,这要是传出去,绝对会变成黑历史的。

    一个锈红色衣裙的美貌夫人走了进来,坐在床边,心疼的对苏云说:“云儿你要是想要姑娘,娘给你找十个八个家世清白的纳进来,何必去花楼那种腌臜地方呢。”

    “娘,”苏云闻言赶紧阻止,“孩儿就是贪个新鲜,您可千万别给我找姑娘,孩儿真的不需要。”

    苏母拿帕子擦了擦苏云头上的汗,温声道:“好好好,都依你,只是你可得答应娘,以后别再去那些地方了。”

    苏云送了一口气,笑道:“放心吧,孩儿以后不回再去了。”

    “真乖。”苏母欣慰的笑起来。

    待送走了苏父和苏母,苏云拉上床帘佯装睡觉,召唤出小天。

    “小天,这次的任务对象在哪里?”

    小天还是那个萌萌的熊猫样子,“在京城,宿主。”

    “京城?”苏云皱起眉头,“这可有点难办了,我现在在扬州,不找个合适的理由,爹娘是不会让我一个人上京城的。”

    “对了,这次的任务对象是穿越者还是重生者?”苏云又追问道。

    “是穿越者。”小天回道。

    “好,那我之后再找个机会去京城。” 苏云闭上眼,“眼下,还是先养好身体再说吧。”

    在府内休养了一个多月,又用内力慢慢温养身体,精力终于恢复了一些。

    觉得身体休养的差不多了,苏云就在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把自己想去京城的想法说了出来。

    “去京城?”苏父神情有一瞬间的不自然,被苏云敏锐的捕捉到了。

    “怎么突然有这个想法?”

    苏云压下心底的疑惑,讨好的笑道:“就是想去见见世面,孩儿长这么大,还没怎么出去过。孩儿打算一路游山玩水,以京城为终点,玩够就回来。

    孩儿保证,这次一定不在外面惹是生非,要是爹您担心安全问题,可以多派几个侍卫保护孩儿。”

    “云儿,”苏母温声劝道:“你还小,京城那么远,爹娘怎么放心让你出去呢。

    你要是想出去玩,可以去周边的县城游山玩水,没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的。”

    “是啊,云儿。”苏父也开口道:“还是打消这个想法吧。”

    “爹,娘,”苏云认真的看着苏父苏母,“孩儿今年已经十六,放在一些穷苦人家的中,已经能当起家来了。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孩儿念书虽然不行,但也想多出去走走看看,学习学习。”

    “不行!”苏父把筷子重重的一放,察觉到自己态度似乎有些激烈,苏父缓和了口气,道:“听话,云儿,别去京城。”

    苏母也帮腔道:“听你父亲的话。”

    苏云垂头丧气的低下头扒饭,心中却越发疑惑起来。

    为什么苏父和苏母对京城这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