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跟屁虫

    而那头,鹿笙离开了水塔后,便回到了药铺,他因为怕黄毛多嘴,只说自己好不容易摆脱了狗腿子,才耽搁回晚了。第二天,日子照常,鹿笙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脑海里却一直回想昨夜见到的那信翁,一边吃着蜜饯,一边想着对方不过大自己几岁,却装老道深成,还说他是人虫蛊,不由哼了一声。

    黄毛听出异样,忙问:“小爷,你哼唧什么?昨晚我又听见你说梦话了!”

    “我说了什么?”鹿笙瞟了黄毛一眼,心里有些紧张,看黄毛咧嘴笑了,调侃道:“你们西域人诡计多端,黄毛,你不会想趁我说话的时候,从我这边套秘方吧,师傅不教你养虫子是为你好,怕你被金钱所迷,丢了小命。”

    黄毛道:“急什么,我不稀罕那秘密,师傅教给你的也就是些皮毛,不值钱!”

    鹿笙问:“那我有说值钱的话不?”

    黄毛不屑道:“就值一羊肉串儿,你昨天夜里傻笑傻哭,像个傻子。”

    鹿笙仔细回忆了下,昨晚迷迷糊糊,大约替信翁吸出了毒,反而毒晕了自己,好在他早服了药,今日醒来只是略略头疼,并无大碍。

    而正当二人大眼瞪小眼,药铺的后门突然被打开了,鹿笙吓得忙回头,巧不巧,进来的人竟然是师傅!

    只见眼前的这位老人头发寸长,提着烟枪,背着手,一步跨进了屋里。老逗耷拉的眼睛,眯笑着,三分和蔼,七分狡猾,那眼缝里漏出锐利的精光,左右一扫,故意咳了两声。

    鹿笙原以为师傅后天才能赶回鸡头城,猛然见着人,有些诧异,不过很快就平复了心情,想他这师傅最是谎话连篇,一定又诓了他们,搞突袭。

    黄毛看师傅回来了,连忙殷勤道:“哟,师傅满脸红光,像个红太阳,这趟生意没跑了!”

    老逗骂道:“就你聪明!”说完从背后提出只竹笼,鹿笙与黄毛急着凑上前看,原来那竹笼里趴着一条圆滚滚的虫子,乃是地金虫。

    老逗解释道:“我连夜赶着回来的,急着给看你俩看好东西,结果睡得都跟死猪一样,平日的警觉呢,哎,铺子里遭了贼怕都不知道。”

    黄毛回道:“这一屋子的毒,贼可不敢惦记,怕虫子咬他!”说着,黄毛接过师傅手里的地金虫,乐呵呵的看着,感叹:“地金虫真漂亮,这色儿像沙漠里的金沙!”

    黄毛这话倒没有错,地金虫乃是一种极具养育乐趣的虫宠,老逗离开鸡头城半个月不见人,正是去泥鳅背采地金虫去了。与蝴蝶飞蛾不同,地金虫并不能蛹化。初时,幼虫细细长长,经过日夜喂养,渐渐长胖,及至肚皮撑大后浑如圆球,身上的黄金斑点逐步展开,呈现出不同的金黄色纹路。其中有金钱豹、疙瘩黄、铜发丝等花纹名称,好看且吉利,被视为可招财纳福的虫子。

    可地金虫如何金贵,也不及蛊虫招人注意。鹿笙心里盘算着该让蛊虫亮相了,与黄毛对了一眼,就拿出了昨夜收的蚕虫,故作神秘道:“师傅,我也收了好东西,咱们比一比!”

    老逗一听好东西,狐疑地看了看鹿笙与黄毛,接过鹿笙的竹笼子,拿眼睛凑近一看,额头的皱纹瞬间展平了,眼睛冒出贼光来,惊叹道:“是条蛊虫,毒蛊!”

    黄毛连忙搭腔道:“厉害吧,我先发现的!”

    老逗吧嗒了一口烟,坐下身来,细细打量着蚕虫,忽然感叹道:“嘿,我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好宝贝,孤陋寡闻了,你们俩厉害哟,看来我得拜你俩当师傅!”

    鹿笙听师傅阴阳怪气,晓得他们自大了,忙说道:“这东西稀罕是稀罕,可卖不上钱,比不了地金虫。”

    老逗这才又道:“你们两个小鬼头,知道就好,不过,这东西可得小心,像个大毒物!”说着,老逗突然拉下脸,变化之快,令人惊愕。鹿笙早晓得这东西有毒,瞧师傅的脸色,仿佛远不是他想得那样简单。

    老逗继续研究了会儿,吩咐黄毛再去拿一个木箱子来。鹿笙问了师傅缘由,才晓得老逗看出那蚕虫已经多次蜕变,浑身发胀,如今蚕虫已然到了该吐丝的时候,需得抓紧给它放在箱中,它才能挂在壁上吐丝结茧,否则无处依傍,不能吐丝,最后蚕虫便会被活生生憋死。

    将蚕虫置于木箱后,老逗又往里头搁了些药石,药石有催促的功效,就见这蚕虫加速蠕动,盖上草盖,置于阴暗处不久,便开始吐丝结茧了。

    过了一早,待到下午,蚕虫已吐出一大团白雾丝线。又等了三五天,那蚕虫终于吐完了丝线,并把自己团在了蚕茧里头。而当初雪白的丝线,也渐渐变成了鹅黄色。

    话说蚕丝乃蚕虫的精血炼化,毒蛊浑身带毒,其丝线亦会沾染毒性,鹿笙想让师傅断一断这到底是哪路的奇怪虫子,这天取了些蚕丝给师傅老逗,老逗见了蚕丝后,认真琢磨了一番,突然拿烟杆子敲了敲鹿笙的脑袋,说道:“看,不省事儿的,给我弄来什么鬼东西。”

    鹿笙虽用巾帕裹着蚕丝,听了这样的话,还是不由手抖了下,问道:“师傅,到底什么毒?”

    “这颜色,这质地,是千丝绕!”老逗缓缓道,眼神里冒出一丝恐惧之色。

    “千丝绕!”黄毛在一旁听了疑惑,黄毛平日看书少,自是不晓得这类老东西。鹿笙却想起来了一类古早的神秘丝布。

    古书有云,千丝绕乃一种罕见的飞雾蚕丝,由千丝绕织就的布匹带着毒性,不能穿于身上,且千丝绕性寒,丝线中防腐的毒素,即能驱赶蛇虫撕咬,又能令尸身不坏,所以只用于包裹尸体的,即千丝绕织成的衣裳乃死人衣,是巫族秘制的布匹。

    巫族消亡后,那千丝绕织布之法也便失传。市面上更是再未见过此类蚕虫。听师傅断明这些蚕丝为千丝绕后,鹿笙心里咯噔了一下,隐约觉出背后一定有故事。

    老逗低头细细思量,喃喃自语着:“巫人造虫,西蜀的巫人是蛊虫之祖,以千丝绕裹身。这些东西毒性巨大,确实会致人于死地,不过,毒物其实也有它的独特用处,比如炼药,若能找到巫人留下的虫穴——”

    鹿笙与黄毛仔细听着师傅老逗的每一个字,看师傅那认真的样儿,断定千丝绕值钱是没跑了,于是异口同声道:“发大财!”

    做买卖,赚钱自然是第一任务。他们这类生意,不愁没客人,有好虫子,便有好主顾,所以货源顶重要。而虫子里的奇珍异品往往藏身于各地山洞、地穴,甚至古树名木中,如能找到有价值的蛊虫的虫穴,便如找到了金库。这千丝绕虽是毒物,可如果织出能防腐的死人衣,总有人会买,亦是难得的宝贝。

    之后,鹿笙又把其余的虫子也一一给师傅查看,老逗看得津津有味,等见到那条红线虫时,分明眼睛亮了起来,鹿笙只觉师傅眼里闪过一丝贪婪的惊喜之色。这些年,他们见过的奇虫不少,可鹿笙从未看到师傅这般模样,而老逗很快恢复了平静,鹿笙晓得师傅或不想当下说与他有关红线虫之事,便也没刻意提及,但心里的另一个主意倒觉得不妨说一说了。

    鹿笙笑道:“师傅,我看这些虫子实在特别,所以,我给了卖咱虫子的人一只药囊!”

    黄毛听后瞪大了眼,惊讶道:“你——你在那药囊了动了手脚对不对,还是你们南人鸡贼,药囊里藏着的就是那只跟屁虫吧!你怎么能?”

    见鹿笙点头,黄毛的神色又急又气,直到老逗瞪了他一眼,黄毛才觉得自己冒失了一般,缓了缓,思索了一番后,才叨叨着:“师傅果然偏心,把那样一只好虫子给了你,你俩果然才是亲师徒!”

    鹿笙起初觉得黄毛说到跟屁虫时,神色不对劲,现在看黄毛吃醋的样子,想着,这黄毛原来是为这个生气,于是继续添油加醋道:“你我都被师傅收养,可你是被丢在江上里没人要的,我则是师傅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买来的要花银子,当然比你金贵!”

    鹿笙这说些说辞,自是师傅老逗告诉的,他总觉得半真半假,但此刻正好拿来堵黄毛的嘴。不由间,又想到师傅这些年视他们如己出,从不叫他们饿着冻着,如没有师傅,早成了流落街头的讨饭儿。

    再说到那跟屁虫,原来鹿笙那日遇到西蜀来的爷孙,心里早就生了疑惑,知道不简单,后来见少年中了蛊毒,就特意送了对方一只所谓驱邪的药囊。而药囊里头除了草药,正装着那只跟屁虫。

    这是他的一个小心机。

    那跟屁虫分雌雄二类,别名情比金坚,配了对之后,一生一世一对虫,不可分隔。遇到一些特殊的客户,即可设计将虫子放在对方身上,利用母虫发情,引诱公虫寻找的特性来跟进行踪。

    鹿笙把药囊给少年,表面是为了少年好,实际上他觉得这爷孙或许有用,才不惜把老逗留给他的跟屁母虫送了出去。如今,与之匹配的另一只公虫,就在老逗的烟袋子里。原先他不敢说,因为师傅嘱咐过他,虫在人在,万不能离身,贸然将虫子给了出去,也不知师傅要如何劈头盖脸的责骂。

    果然,老逗听说鹿笙把跟屁虫给了人家后,皱起了眉头,自是有责怪之意,沉着一张脸,来回地在屋里踱步,可忽然间,老逗又停了步子,鹿笙心里忐忑不安,却见老逗笑了笑,说道:“也许这就是天意,这跟屁虫到底派上了用场,既然虫子已经给了人家,咱就去调查调查那爷孙,他们好不容易来水市一趟,估摸要在这里晃荡一阵子,我去好好查他一查。”

    说着,老逗摸出了烟袋子,他轻轻一弹,那麻制的烟袋里发出了织织声,老逗养的这条跟屁虫乃是公的,平日就吃烟草,因为上了瘾,所以离不开那烟袋,只有遇到母虫发情,它才会从恍惚里醒来,躁动不安,拼了命去找配对的虫子。